关于1954年宪法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下列关于1954年宪法的说法,错误的是:1954年宪法是我国宪法史上第一个比较完备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文件。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扩展资料:
宪法的作用:
一、权力作用
(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
(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二、法制作用
(1)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
(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三、政体作用
(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2)改革国家政治体制
四、经济作用
(1)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
(2)促进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1954年宪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