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恬造笔是怎样的传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那是在我国秦王朝建立的前夕,秦军统一六国的战争已接近尾声。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奉命挥师南下,兵伐楚地中山,平息那里的叛乱。在进军途中,蒙恬路经自己的家乡项城,便在项城一带驻扎下来,稍作休整,同时进一步了解楚地的情况。蒙恬带兵在外作战,需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王嬴政,以便让秦王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军中有个叫刘寅的人,职务是军中文书,负责记载军中事迹,传达命令,帮助主将蒙恬处理军务。由于当时还没有使用纸和毛笔,书写文字是用硬笔,也就是用“字A”将文字刻写在竹简上的,既费时又费力。
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他看到刘寅整天辛苦疲惫,很是心疼,便想制作一种书写文字的新工具。
一天,一只野兔跑进军营附近一个石灰池里淹死了。蒙恬巡察到此,他看到石灰池里的野兔,突发奇想何不用兔子的尾巴书写文字?
于是,蒙恬让刘寅将兔子的尾巴割下来,试着在竹简上写字。刘寅写着写着,他觉得既顺手又轻松,这比用“字A”刻写文字方便多了。
在随后的日子里,蒙恬不断对笔进行改进。他用动物毛发和麻共同浸泡于石灰水中,然后用丝绳缠绕扎紧,将竹管的一端镂空,将笔头插入竹管之上使用,书写更加流畅。
从此以后,文书刘寅就开始用这种笔书写文字了,渐渐这种笔开始在全国流行,最终形成了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