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和送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没有区别,是一样的。
赠就是送,给予的意思,“贝”指财物,“曾”意为“重复使用的”、“二手的”。“贝”与“曾”联合起来表示“把自己用过的但仍然保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财物无偿送与他人”。
字源演变:
形声字。从贝,曾声。本义指送给,赠送。《广韵·嶝韵》:“赠,相送也。”《诗·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兮,杂佩以赠之。”汉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引申指送走,驱除。
《周礼·春官·占梦》:“以赠恶梦。”郑玄注:“赠,送也,欲以新善去故恶。”贾公彦疏:“旧岁将尽,新年方至,故于此时赠去恶梦。”又引申指对死者追封爵位。《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步夫人卒,追赠皇后。”新中国成立后,“贝”简化为“贝”,“赠”类推简化为“赠”。
康熙字典:
《广韵》《正韵》𠀤昨亘切,音𪒟。《说文》玩好相送也。《诗·郑风》杂佩以赠之。《传》赠,送也。《仪礼·聘礼》公使卿赠,如觌币。《礼·檀弓》何以赠我。
又《诗·大雅》以赠申伯。《传》赠,增也。《疏》凡赠遗者,所以增长前人,赠之财,使富增於本,赠之言,使行增於义,故云赠增也。
又《正字通》借封前人官称曰诰赠,恩颁自朝廷也。
又《诗·郑风》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朱传》赠,音则。来,音力。《毛诗古音考》来音釐,赠疑是贻字之误。未知孰是,存以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