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的种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标点符号分为点号、标号、符号三大类。
点号:句号( 。)、问号( ?)、感叹号( !)、逗号( ,)顿号(、)、分号(;)和冒号(:)。
标号:引号(“ ” ‘ ’)、括号〔( ) [ ] { } 〕、破折号( ── )、省略号(······)、着重号( .)、书名号(《 》〈 〉)、间隔号(·)、连接号( — )和专名号( ____ )。
符号:注释号( * )、隐讳号(×)、虚缺号(□)、斜线号( / )、标识号(▲或●)、代替(~)、连珠号(……)、箭头号( →)。
一、标点符号定义:
1.句子,前后都有停顿,并带有一定的句调,表示相对完整的意义。句子前后或中间的停顿,在口头语言中,表现出来就是时间间隔,在书面语言中,就用标点符号来表示。
2.标点符号是书面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书面语言不可缺少的辅助工具,它可以帮助人们确切地表达思想感情和理解书面语言。
二、标点符号位置:
1.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2.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3.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符号上下居中。
4.着重号、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可以随字移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