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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一夫多妻制吗

香港是一夫多妻制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不是一夫多妻制。香港早于1969年7月18日刊宪,确立“一夫一妻”制度,纳妾不再合法。并在1971年10月7日正式开始实施《修订婚姻制度条例》,在此之后一夫多妻制度即宣告结束。

目前的香港除了1971年之前成立的家庭有可能存在一夫多妻的情况之外,已经不可能再存在一夫多妻制度了。

2、相关历史背景:1842年,香港被清朝政府划到了英国的殖民版图中。但双方签署的条约中规定,香港法律中对于华人仍按照《大清律例》,这一规定直到1972年以后才完全废止。到这个时候,《大清律例》才真正完全的废止。

香港是一夫多妻制吗

扩展资料:

英国管治香港初期,以“华律治华人”作为治港方针,意味《大清律例》容许纳妾的婚姻制度一直合法。

虽然1852年和1857年,港英先后两次颁布《婚姻条例》,要求市民必须向当局注册,婚姻关系才获当局承认,但条款仅适用於在港洋人,华人仍沿用清代婚礼习俗,变相肯定华人传统婚姻的法律地位。

事实上,当时香港华人的保守势力,也极力维护纳妾制度,因为有能力娶妻纳妾的华人,大部份均是官僚富豪等上流社会人士,港英政府为借助这些特权阶层稳定管治香港,故一直未有推动修例。

直至1950年代,香港妇女团体从维护元配权利的角度出发,呼吁禁止纳妾,并多次提出修订以男女平权为原则的婚姻法例。

1960年港府发布《香港华人婚姻问题报告书》,认同旧式婚姻已失去其时代性,虽然报告引起香港社会哗然,但随着香港社会现代化,港府认为适时推动修例。

1967年,港英政府发表白皮书,向公众解释有关婚姻问题的主要提议,引起广泛的公众关注。两年后的7月18日,港府终刊登宪报公布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案,其后宣布从1971年10月7日正式开始实施《修订婚姻制度条例》。

此后的中国式婚姻,包括旧式、新式以及纳妾等婚姻形式全部被废止,但条例实施前的旧式婚姻就可获豁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清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