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0年个人所得税还没有变化,个人月薪酬总额-四险一金-2000元后,超出部分按九级超额累进税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6000-2000)x20%-375=2425元税率是: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