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地位属于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1、历史前身:

地级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的"州",和明清时期的"府",下领县和散州(相当于今县级市)。它是一种省与县之间的二级行政单位,由一级行政单位的省(元明清时期称省,唐宋时期称道或路)所直领。

民国初期,废府存县,各省置道,原府所辖各县划归于道,改省、府、县三级制为省、道、县三级制,1927年废道,改为省、县(市)二级制,并在原府治所在的母县分出县城设市,地位与县平级。

2、设立标准:

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3、主要分类:

地级市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

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如乌海市、南京市、厦门市、莱芜市、武汉市、鄂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亚市、克拉玛依市。

既不设市辖区,又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这些地级市下面直接辖乡级行政区,俗称“直筒子市”;如东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