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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的发明是什么时候?

火药的发明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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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的发明是什么时候?

火药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大约发明于唐代中期。最早的火药出自炼丹家之手,后为军事所利用,并得到发展和改进,先后出现了燃烧性火药和爆炸性火药。我国的炼丹术中有所谓“伏火法”,其实质是对硝石、雄黄、硫磺、草木药等物在共同火炼前的预处理方案,旨在先改变它们的易燃、易爆的剧烈性质。由此可看出,炼丹家当时对火药成分和化学性质的认识以及在火药的配方上已达到较高水平:远在汉代,炼丹家魏伯阳就用硫磺来检验硝石的真伪;南北朝,炼丹家陶弘景明确地指出硝石遇到赤热炭会产生猛烈燃烧;唐代初期,孙思邈认为硝石、硫磺、皂解和木炭粉混合可产生猛烈燃烧,至此,火药实际上已经发明,孙思邈因此被认为是黑色火药的发明人。唐朝末年,火药已开始用于军事目的,火药的配制也更趋科学化。用硝石(硝酸钾)75%、硫磺15%、炭粉10%就可制成威力强大的火药。据记载,唐末军阀李希烈采纳炼丹家意见,用火药加桐油为武器,击败了对方。虽然唐朝已开始使用火药,但“火药”的名称及其正式配方最早见于北宋庆历四年(1040年)曾公亮所撰《武经总要》,其中翔实记载了用于制作“毒药烟球”、“蒺藜火球”、“火石包”的火药方。大约在南宋(1224~1264年),中国火药由商人经印度传入阿拉伯国家。西欧直到文艺复兴后,英国人才从阿拉伯人那里得到了火药的配方,比我国要落后数百年之久。火药的发明是人类通向文明的一个里程碑,对人类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