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黄绿标的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自8月1日开始,郑州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黄绿标”办理,要求在10月31日之前,所有机动车必须贴“黄绿标”,否则车管所不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由于办理车辆多而集中,9月2日,“黄绿标”发放工作被暂停。而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了解到,9月7日起,市区内的8个地点开始恢复办理“黄绿标”。 郑州市正在使用的车辆,办理机动车“黄绿标”时,需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而外地转入郑州市的车辆和2009年7月15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新车,除“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需要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黄绿标”发放按照汽车车牌尾号办理,周一办理尾号为0和5的车辆,周二办理1和6的车辆,周三办理2和7的车辆,周四办理3和8的车辆,周五办理4和9的车辆。 机动车“黄绿标”核发工作不收取费用。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67189378、6718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