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黄陂这一地名有什么来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湖北黄陂现为武汉市黄陂区。陂,池塘也。公元前648年,楚成王灭黄国,迁黄国臣民于此。楚庄王十五年(公元前599年),楚国令尹孙叔敖筑陂塘灌溉农桑,因此地多黄国后裔,故得名黄陂。
汉属荆州江夏郡西陵县。汉末大将黄祖于此筑城,名黄城。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魏王曹操在黄陂黄花涝置石阳县,为魏国荆州江夏郡驻地,为建置之始,有1800多年的历史。
南朝宋元徽四年(476年)、南齐建元元年(479年),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先后三次设置木兰县,木兰县驻地位于花木兰出生地黄陂大城潭镇(今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大城村),所辖地域包括今黄陂区北部和红安县西南。唐武德三年(620年)废除木兰县,并入黄陂县。
唐为南司州、安昌郡驻地。后南司州更名黄州。黄州改治邾城,黄陂属淮南道黄州。宋属淮南西路黄州齐安郡。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属湖广行省黄州路。明属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
中华民国,先后属鄂东道,江汉道、省直辖。自民国二十一(1932年)年起,先后属第四、二、三行政公署及鄂东行署。
1949年,黄陂属孝感专区管辖。1959年,划归武汉市。
1998年,国务院同意撤销黄陂县,设立武汉市黄陂区,行政级别为副厅级,享有地级市经济权限,以原黄陂县的行政区域为黄陂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陂大道380号。
扩展资料
黄陂的地理环境
黄陂区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黄陂区南邻东西湖区、江岸区,东连洪山区、新洲区,西北交孝感市,东北交黄冈市。
黄陂区位于长江中游,大别山南麓,地势北高南低,为江汉平原与鄂东北低山丘陵结合部。大体上是“三分半山,一分半水,五分田”。
北部为大别山余脉,属低山丘陵区,海拔在150—850米,面积占全区的17.8%;有武汉市最高峰双峰尖(872.5米)。中部为平原丘岗区,海拔在30—150米之间,面积占全区68.9%;南部为平原湖区,海拔在30米以下,面积占全区的13.3%。
黄陂区水资源丰富,拥有“百库千渠万塘”之称。有长江、滠水、府河等大小河流31条,河流总流长799.91公里,流域面积3504.3平方公里。工业、农业、生活用水充足。黄陂区有湖泊35个,其中武湖、童家湖、后湖较大,黄陂区湖泊总面积252.64平方千米。多年平均径流量10.9亿立方米。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无霜期255天。春季温和湿润,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凉爽少雨,冬季干燥阴冷。多年均日照时数1917.4小时。多年均降水量在1202毫米,为中南地区降水量较均衡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