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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托拉斯

中国的托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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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托拉斯

在55年前的今天,1964年8月17日(农历1964年7月10日),我国试办托拉斯。1964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国家经委党组《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斯的意见的报告》 。报告指出,用托拉斯的组织形式来管理工作,是工业管理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级党委要充分重 视,集中力量首先把这一批试办的托拉斯办好。要切实加强领导,先派得力干部担任托拉斯的领导工作,以便通过典型试验, 取得经验。中共中央于去年3月试办的第一个工业托拉斯--中国烟草公司,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托拉斯应该是行业性的和全国性的;每个行业,全国只设一个总公司,下面设几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负责几个省,并由总公司领导;也可以搞母子公司、中心厂或采取总公司派代表来管理的办法。将中央各部的一些局改成总公司,如成立汽车总公司、航运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等等。这些公司成立以后,中央各部的职能就可以发生一些转变,从原来的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变为只搞计划、仲裁、综合平衡。拓展资料:一、试办托拉斯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人权、财权、物权全部统,工厂全部收;另一种是只统一计划、价格、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第三种是只管计划、安排任务、交流经验。中国第一个托拉斯是华东煤炭工业公司。托拉斯是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丧失独立性。二、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掌握在最大的资本家手中,原企业主成为股东,按其股份取得红利。参加的资本家为分配利润和争夺领导权进行剧烈的竞争。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垄断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而从生产到销售全面合作组成的垄断联合。十九世纪末以来,美国的托拉斯迅速发展。西欧国家托拉斯出现稍晚,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也有了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