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杭州保姆纵火案男主林生斌再婚生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线上讨论时,我并没有当回事儿,我不愿意在这人身上浪费时间,直到我在电梯里听到三波人讨论,我才意识到这人的影响力。再婚生子是个很正常的事情,人家有这个权利,也有这个条件,而且是两相情愿,有什么好吐槽的呢?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要往前看啊。但是,但是,但是。他却不是一般人,因为人们把对逝者的感情,毫无保留地倾注在了他的身上——知道我微博名是什么,这话还挺正常的;但要置顶的要求却着实出人意料,当时说必定会有人置顶的,要不然网友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线上的讨论再激烈也隔着屏幕,我线下在电梯里遇到的那个女同志,情绪激愤、斗志昂扬,如果见到当事人,估计能讲三天三夜的理,哪怕听他讲的人兴趣缺缺。当初是怎样,投入感情的人有权失望愤慨,也轮不到我翻旧账,就谈谈逝者家属未来的继承案件:哥哥对妹夫不满,在于他让老人和他打官司,原话说的是“你叫他们找律师与你对峙”,单是这一点,便把当初的深情人设打到地面,这里面会有什么纠纷呢?无非是法定继承纠纷。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赠和遗嘱时触发,当时本就是个事故,如果没有更早得立遗嘱意识,想必和大多数人一样——不曾安排身后事。在这种情况下,逝者就变成了被继承人,与之相对便是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和子女,当时那场事故,只剩下了林一人,所以法定继承只发生在女方的父母和林之间,这里面是没什么争议的,平均分配即可,干嘛还要找律师。遇事让找律师当然是对的,但这就意味着事情无法善了,换句话讲,也就是感情用事达不成共识,甚至有可能就没感情用事这过程。不管哪个是真的,在我这里都一票否决,别说是不是妻子去世了,就算是活着离了婚,但凡是好聚好散,以后见面就叫叔叔阿姨了?一个人讲不讲感情还是很容易判断的,但凭她哥哥那句话,我就看不上这个人。当然了,听说他创建了一个童装品牌?还听说有一个什么同名基金会?做大事儿的人,咱普通人就别凑一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