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民法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的区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般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成文法,是用来规范民事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典。而民法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所有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范围包含了民法典在内,民法典属于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能由全国人大来修订和制定,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和制定,行政法规可由国务院直接修订,部门规章可由国务院责令部门直接修订,地方性法规可由制定该法规的地方人大修订,如果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相冲突,由国务院进行裁决,如果是国务院认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则可以直接决定适用,但如果是国务院认定适用部门规章,则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