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权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定义: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2、解释: 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 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另一方面,公权力也具有其内在局限和异化特质。、定义: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2、解释: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 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另一方面,公权力也具有其内在局限和异化特质。所谓公权力是指公共组织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社会影响力),或者说是人类社会和群体组织有序运转的指挥、决策和管理能力。 这个公共组织往往表现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一些准公共组织等。很显然,公权力是国家的主要象征,也是国家一切职能活动的根本前提。因为“国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社会,把公共的权力变成支配公共的权力”。[1]公权力的特征[1] 公权力至少具有三个明显的基本特征: 第一,从主体上看,公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人。它是公众的权力,民大众的权力。也就是说,公共性是公权力的核心内涵。所谓公共性指的是一种公有性而非私有性,一种共享性而非排他性,一种共同性而非差异性。 第二,从客体上看,公权力应该指向的是公共事务。纯粹私域的事务不应该动用公权力去干涉,否则,就是侵犯了私权; 第三,从功能上看,公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是公共利益。公权力是承担着公共责任并且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否则,公权力就很有可能变成私化和私有。公权力的异化[1] 公权力的异化所谓公权力的异化,就是指公权力失去约束,偏离法律规范的轨道,蜕变成为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异变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力量。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公权力更有可能出现异化。 公权力的异化主要有以下主要表现形式: (1)公权力私有化。一些公权力的执行者将公权力逐渐变为自己的私有权力。在生活上,有的人利用公权力为家属、子女、亲友在招工、招干、分配、调动、提职、晋级等方面,谋求制度规定以外的特殊照顾;有的人利用公权力多占住房,用公款装修住房等等。在经济上,有的政府管理部门把职责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分离出去,成立“影子公司”,收取所谓咨询费、代办费,从中提成;有的把责任义务变成有偿服务。在政治上、作风上,这种公权力私有化的现象同样有所表现。 (2)公权力商品化。一些行使公权力的人在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下,将公权力异化为商品,并将其当作交易中的筹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更有甚者,某些掌握人、财、物实权,或者身居要职的公职人员,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大搞权钱交易。 (3)公权力官僚化。改革开放以来.在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同时,也有一些干部官僚习气十足,办事拖拉,遇到责任推诿扯皮,甚至视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宝贵财产如同儿戏,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这些现象虽然与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有所不同,但实际上也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其危害性并不比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的危害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