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通用语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规定使用的语言和文字。
在我国,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且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该法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
世界通用语言
世界通用语言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充当会话媒介的语言,并不是指统一全世界的语言。当今的世界,完全通用的语言,还不存在,只存在具有一定的通用程度的语言,鸦片战争以前,汉字(文言文)曾是东亚地区通用语言文字。
当今的世界,相对而言,英语较大程度的起到了会话媒介的作用,但是,还有相当大的国际交往不使用英语做会话媒介,英语的通用性也不是占绝对的地位;
通用程度较大的语言还有法语、汉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汉语的使用人数为止是最多的,但是主要的使用范围在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世界通用性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用语言文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世界通用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