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从1996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外交关系亲疏将与建交国家的关系分为:合作关系、互惠关系、睦邻友好关系和伙伴关系。其中伙伴关系又被分为:合作伙伴、建设性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战略伙伴、战略合作伙伴、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伙伴关系”是指互不对立,并遵守“求同存异”原则,不攻击某个特定的第三国。与中国建有伙伴关系的国家或组织,通常属于中国的邻国或者在国际有一定影响力。“战略伙伴”意为共同讨论世界经济问题并在军事、战略方面合作以及国际舞台上展开合作。“战略协作伙伴”指除战略合作的内容外,双方还将在军事、战略的技术方面协作互助。“全方位伙伴关系”指更紧密、更全面、更牢固的伙伴关系。“全面战略伙伴”:在战略的各个方面展开合作。“合作”主要指经济某些方面的合作;“全面合作”指经济各个领域的全面合作;“建设性”或“创造性”伙伴关系意为:双方本为敌对阵营,但希望通过合作与沟通建设真正的伙伴关系。虽然外交关系的等级可以作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外交关系亲疏的一个标准,但它也并不能准确地显示两个国家的真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