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准备材料:
1、准备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在已联网,需带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回原户籍地街道(乡镇)办理并在网上做提交。);
2、本人的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准生证)(生育服务手册),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4、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租房合同等);如果本人居住在外省市,工作注册地在在本辖区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参保人员可在本市的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拿到回执单(回执卡)后,到小区所属的镇及以上的“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窗口”办理即可。
为方便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进一步简化流程,市卫计委近日印发《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婚育证明出具主体为本市工作单位。如因申请人多次流动或变换单位,单位无法开具婚育证明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
除婚育证明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外,遇到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也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参考资料:
人民网-北京生育登记开通网上办理 流动人口可在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