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执法记录仪存储满了怎么删除?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单警执法记录仪存储不可以删除,可以将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导出进行保存。
根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民警应当在当天执法活动结束后,将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导出保存。连续工作、异地执法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执法办案,确实无法及时移交资料的,应当在返回单位后二十四小时内移交。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托警综平台建立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系统,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案分类存储,并与执法办案、110接处警等系统关联共享。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剪接、删改原始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其他传播渠道发布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
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六个月。
对于记录以下情形的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一)作为行政、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
(二)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有阻碍执法、妨害公务行为的;
(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
(四)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警情。
第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对应当进行现场记录的执法活动未予记录,影响案事件处理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2、剪接、删改、损毁、丢失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
3、擅自对外提供或者公开发布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