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国家土地管理局 是管那些的

国家土地管理局 是管那些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家土地管理局 是管那些的

职责概述: 负责全区规划、国土资源、房屋、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人民防空、地震、勘察测绘、地名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房屋产权产籍、房产市场、动迁安置、人民防空、地震、勘察测绘、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结合本区实际,组织编制保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为项目单位建设用地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批项目设计方案和总图;组织大中型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组织建设项目规划验收。 (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城区雕塑、小品设置审核;及城区道路开口的审批;临时建筑的行政许可。 (五)编制下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征缴土地收益金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承担政府土地储备任务,管理土地有形市场。。 (六)组织城镇地藉调查、农村土地变更、土地条件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实施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和房屋抵押登记、查封登记;建立地藉、房藉资料库。 (七)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批手续;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审核、审批与指导;负责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及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工作。 (八)承担房产及房产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商品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改造及各类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监督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的运作;参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综合验收;负责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企业招标投标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和使用。 (十)承担人民防空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通信指挥、工程建设管理和人防工程的审批、施工验收、拆除审批工作。 (十一)管理测绘市场、测绘行业、测绘标志,审查测绘队伍资格,验收测绘成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负责建设项目验线、占地红线划定; 负责保税区地名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对规划、土地、房屋管理、房产市场的检查监督;依法调处土地、房屋的权属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牵头制订区域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协调电力、自来水、燃气、消防、通信及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四)落实管委会及上级管理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http://wenku.baidu.com/view/481a3bd6b14e852458fb57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