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人员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所谓“离休”就是人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
在敌占区从事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1949年9月21日前参加民主党派,以后—直拥护共产党、坚持革命的干部。
对符合享受离休待遇条件的老干部陆续有相关规定,条件如下:
(1)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离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