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开西安需要什么手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对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12月20日起,对群众跨市流动从严管控,对划定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对其他区域人员外出时倡导开私家车、包车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并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防止感染风险。同时,组织加强“两站一场”管控工作,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交通口设立检查点,对离开西安人员,要求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陕西健康码(西安一码通)绿码等。离开西安人员需向单位或街道报备审批。动态划定调整中高风险和管控区域,组织精兵强将严密防范重点区域,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规模,落实“三级包保”制度、“五包一”机制。同时树牢全国疫情防控“一盘棋”意识,加强机场、车站、口岸等出省通道管控措施,离开西安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或者街道(乡镇)报备,履行离西安审批手续,确保不扩散、不蔓延。提醒!进入火车站、机场须提供“离陕证明”12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安已加强机场、车站、口岸等出省通道管控措施,离开西安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或者街道(乡镇)报备,履行离西安审批手续,确保不扩散、不蔓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