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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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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入党自愿原则,自愿入党,不强迫;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