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中国第一部法律,这样出台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哪一部?答案是《婚姻法》。1950年5月,新中国成立才半年多,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颁布实施了。新生的共和国,百业待举。何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出这么一部关系到五亿中国人民婚姻家庭生活的法律?起草这部《婚姻法》的是些什么人?起草过程中又发生了哪些故事?黄传会著、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天下婚姻———共和国三部婚姻法纪事》一书,披露了其中的内幕。 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2001年8月24日,我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第7版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新中国,决定让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明并不是学法律的专才,但当年他在延安分管妇女工作,后来又担任过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做过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王明是属于学院派的理论家,要办什么事,先得找理论依据,他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很快熟悉这方面的马列论著,与同志们一条一条地审理中共在战争年代制订过的有关婚姻的法规和条例。同时,也借鉴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据说,初稿是由王明口述的,秘书记录。那天,王明一口气述了17个小时,边述边改,17个小时一气呵成,形成了23000字的初稿,显示了王明的才气。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会议通过这部八章27条的《婚姻法》。毛泽东主席随即发布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令,《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这部《婚姻法》一直使用了三十年,到1980年才修改。时隔不久,《人民日报》(海外版)又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同志:您好。我阅读了你报2001年8月24日发表的《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一文,我认为文中有一部分是事实,但关于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部分不是事实。当时王明是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他看过这个稿子是事实,但没有参与起草,也没有参与讨论,送中央政府之前,有没有提意见,我不了解,但决不是他起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