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英才案的庭审结果出来了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史英才案的庭审结果出来了。
2012年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6号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故意伤害一案。
被告人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盛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韩家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史依笑、程瑶、史鸿麟、陈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人民币597064元。
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史依笑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
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评议和审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