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赛事策划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第九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策划书 ——院羽毛球协会 一、活动目的:为了活跃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学子运动风采,加强各系部间的体育文化交流,为我校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切磋的平台,推动我校羽毛球运动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共青团莆田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莆田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莆田学院羽毛球协会 三、参赛单位:艺术系、环生系、中文系、土建系、电信系、数学系、外语系、管理学院、医学院、体育系等共10支系级羽毛球代表队 四、比赛日期:2010年5月8日—5月29日 比赛地点:莆田学院南区体育馆 五、比赛项目: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六、比赛方法: 1. 参赛队伍:以系部为单位,共组织10支(每个系部1支)系级代表队参赛。 2. 比赛用球:统一的标准比赛用球。 3. 比赛裁判:裁判由院羽协骨干并有执法经验人员担当。 4. 比赛将采用分组单循环制,10支球队经抽签后分3小组进行小组赛,小组赛后每组积分前2名出线进行半决赛,小组积分第3名进入5-6名争夺赛 5. 比赛将按照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的顺序进行,每个项目只有一组选手参赛,先取得三个项目(每个项目均为3局2胜制21个球)胜利的队伍获得比赛的胜利。 6. 小组比赛每场赢者得3分,负者得0分,按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内名次,积分多者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胜盘率决定名次,如再胜局率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按胜球率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7. 体育系的名次不带入院运动会的记分名次中。 8. 比赛依照赛程按时进行,参赛队若迟到15分钟则视判为弃权,判该队0:3负于对手。 9.出现以下严重违规的球队将取消其本次邀请赛的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 (1)比赛更改参赛队员; (2)比赛中与裁判发生严重冲突或侵犯裁判人身安全; (3)比赛过程中出现打架、斗殴; (4)其它严重违规行为。 10.任何一名队员不能同时代表两支球队参加比赛,违者将对该球队及个人进行严重处罚。 11.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对本次比赛活动中所出现的创伤问题及由此所涉及其它问题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12.比赛规则制定未周全之处,将以国际羽毛球球通用规则为准。 七.奖励办法(由主办单位制定) 八.资金预算 金雁羽毛球:32元/桶*30桶=960元 裁判(主裁、边裁)费:20元/场*35场=700元 矿泉水:24元/箱*10箱=240元 横幅:80元/条*4条=320元(中区两条,南区、北区各一条) 奖杯:30元/个*6个=180元 其它(海报,秩序册等)费用:100元 共计:2500元 九、赛程安排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