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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定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舟山市定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为保障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一定年限;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保障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一定年限;

(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市区及各县可根据上述条件制定分步保障计划,按照由低到高的原则逐步解决,每年的具体申请条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定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扩展资料:

《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在申请廉租住房时,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领取《舟山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表》,如实填报家庭基本情况,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现有房屋产权证或租住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面积证明;

(三)低保户(特困户、低保边缘户)还须提供低保证明(特困证、困难家庭救助证等);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舟山市政府——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