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有效快速的投诉快递公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投诉方式:
1、快递公司总部投诉。
2、通过“快递投诉”公众平台处理。
3、拨打12305国家邮政局提供的投诉电话。
快递公司总部投诉是消费者最常用的办法,找到快递公司总部电话,转到客服部门进行投诉。在总部督导下完成对快件的派送乃至赔偿。
"快递投诉”是进入微信公众平台,扫描快递单上的一维条形码,点击“我要投诉”,进入所属快递公司的投诉窗口。“快递投诉”平台还整合了国家邮政局升级投诉通道,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满或七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立即进入申诉通道,从而有效加快处理进程。
12305是国家邮政局提供的投诉电话。“12305”采取人工方式受理消费者申诉,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消费者申诉时,要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被申诉人名称、地址,申诉请求、理由、相关证据、申诉日期等。
扩展资料:
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须在7日内处理投诉并告知用户
《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就此,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金京华13日表示,快递丢失、损毁、延误时,用户既可以向快递企业总部索赔,也可以向实际提供服务的加盟商索赔。此外,受理投诉的快递企业必须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用户若不满意还可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针对快件丢失、损毁、延误时“采用加盟模式的企业”间造成推诿扯皮一事,金京华强调,《快递暂行条例》十分注重对用户权益的保障。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用户只要认准商标、字号、运单,就可以向快递企业总部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实际提供服务的加盟商要求赔偿,企业总部和加盟商之间就不能在处理赔偿的问题上“踢皮球”;
在企业处理投诉方面,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用户对企业处理不满意的,还可以依据邮政法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条例》还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偿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快递投诉迎来高峰期 三种最有效的投诉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须在7日内处理投诉并告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