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网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是浠水人。2013年5月14号我将车租给黄梅籍的黄州人十天。可是从2013年5月24 号租期到起,到今天{2013年11月2号},我再也没看到我的车。我找到承租人要了很多次车,他就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我。我去黄州路口和新港路两个派出所报了N次案。可到现在也没得到什么答复。我真的希望有个好心人,帮我追回我的车,我真的要谢谢他“她”了。我的电话是18707256114。 我想问问公安局:人家把我的车骗去抵押了,这已经就构成了诈骗,因为他已经以欺骗的手段,隐瞒事实。这应该就是诈骗。为什么到今天黄州公安局还不以诈骗罪立我的案呢??? 想不通,在当今的法制中国,我们黄州公安局到今天还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诈骗罪”;想不通,中央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黄州公安局是搞得如火如荼还是搞的一团糟;想不通,我们黄州公安局是不是看在报案人的“钱”?“地位”?“美女”?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