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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芳判几年

鲍芳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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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芳判几年

2016年5月23日,马鞍山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对和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芳(副处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鲍芳,女,汉族,1965年6月出生,安徽和县人。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徽和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6年5月23日,被检方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