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狂想曲》 感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8月21日在星海音乐厅将上演由亚洲青年管弦乐团演奏的一台纯美国风味的节目,主打是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win)的《蓝色狂想曲》,其他的曲目还包括艾伦·柯普兰(Aaron Copland)的《阿帕拉契亚之春》等。本周就着这个契机再接着谈美国20世纪音乐的一些话题。 严肃音乐(不是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分野有时不是那么明显,比如像King Crimson,JethroTull这些在70年代属于流行文化范畴的乐队,却有着严肃得感人的创作态度;相反,像约翰·斯特劳斯、柴可夫斯基、贝多芬等人的某些作品,在创作时其态度未必不严肃,但经历了几百年的文化艺术、社会组织结构上的变迁后,反而成为了流行文化产品。像贝多芬的第5交响乐(即“命运”)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至于《蓝色狂想曲》则有点不一样,它在杀青之初就已是流行文化。格什温在写这首名曲前一直在进行流行音乐以及百老汇歌舞剧的写作,据说当时美国人缺少用“美国语言”写成的一部交响乐作品,而格什温又受到了所谓的“爵士乐之王”保罗·怀特曼(Paul Whiteman)之委托,谱写一部“交响乐风的爵士乐”(Symphonic Jazz,注意不是Jazz Symphony)。该作品首演时也算是轰动一时,乐界名流纷纷到场一探究竟,这其中包括小提琴家海菲茨和克莱斯勒、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和拉赫玛尼诺夫、指挥家斯托科夫斯基(Stokowski)等等,这些人听了《蓝色狂想曲》有何感想,我不知道,但要我猜的话,我会说他们一定是do not give a damn(才不理会呢),事实上,在古典音乐界,连深爱此曲的伯恩斯坦都不得不承认它在结构上的松散,其主要的成功之处,就是朗朗上口的旋律,而这,正是流行音乐的第一要素。 在格什温写《蓝色狂想曲》的时候,爵士乐还远远没有成为后来那种重精神性、力求突破的超级严肃音乐,而是一种最强调娱乐性的东西。格什温深明此理,所以他只是借用了交响乐的语法(而非其精神)来给爵士乐披上一层“宏大”的外衣,这真是适逢其时,如果等到70年代、爵士乐已经升华到精神层面了以后再搞这一套,结果只会是惨不忍听,就连天才如John McLaughlin者,与交响乐队合作的那张《Apocalypse》也一样是失败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