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立社团申请书,1000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本社团的名称: 2.本社团的性质: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3.本社团的宗旨:锻炼,坚持,探索,创造,以球会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4.本社团是接受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南方学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1.社团干部以学习为首,热爱社团,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常识,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为广大悠悠球爱好者服务。 2.对悠悠球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协会。 3.社团会员必须恪守协会宗旨,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利益,遵守社团有关规定。 4.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6.社团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甚至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无故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严重违反协会规定的给予惩处直至开除出会。 第三章社团活动内容 1.为提高同学的身体素质,共同切磋球技,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活动的集体内容、时间和地点,社长及社团理事会依具体情况而做安排。 3.经费来源于会员上缴的会员费,经费用于协会开展活动。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团部。、 4.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 社团管理制度 1.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3.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 (三)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4.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5.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6.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 2.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3.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4.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5.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部门设置 (一)技术部 1.社团活动时负责对会员的技术进行辅导。 2.积极主动学习技术,加强自己的技术。 3. (二)组织宣传部: 1. 组织会员参加社团活动。 2. 对干部进行评比考核,负责监督各个部的工作。 3. 安排会员活动中的分工。 4. 宣传社团的活动内容,负责张贴海报。 (三)秘书部: 1.办理社团人员离、退手续,并做好相应记录。 2.筹备社团联合会例会及各种社团会议,做好相应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 3.做好社团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记录会员的基本情况。 第七章 附则 1.社团每学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和经费开支定期上报社团委存案。 2.本章程有未尽事宜,由社团会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报社团部论定。 3.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