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历史上有过几次降半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下半旗53次,其中31次系为中国国家领导人下半旗,17次为外国政治人物下半旗,1次为南联盟使馆被炸事件遇难记者,另外4次则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和缅怀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全国哀悼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特定人士逝世时,应下半旗志哀。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军委主席等国家级正职领导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等。
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国务院决定。
扩展资料:
下半旗,也称降半旗,是公众表示哀悼的重要礼节。按照我国国旗法规定,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下半旗是一个国家行为,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来表达全国人民的哀思和悼念。期间全国各公开场合的国旗,驻国外的使、领馆的国旗均应下半旗表示志哀。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下半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