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年检方法和注意事项有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1、税务登记证年检方法:(1)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年检采用书面核对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2)税务登记年检结果为合格和限期整改。年检结果为合格的,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上粘贴年检标志;(3)主管税务机关在年检期间采取税务登记项目与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核对的办法进行年检,同时在年检年度内对部分纳税人进行实地检查的办法检验年检的有效性和真实性。2、注意事项如下所示:(1)纳税人未在市税务机关或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年检时间内申请税务登记年检的,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放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2)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