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这些法令的废弃会带来什么影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各级政府每年都废止、修订、发布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法规制定的时候都有征求意见,定稿公布,废止也都及时地告知了民众,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操作。法律的废止是因为某些条款对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太适用了。
以大多数人关心的婚姻法为例,我们来看看会带来什么影响。
一、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一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婚姻其实也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并不想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涉及到孩子,一时间冲动离婚,也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巨大的伤害。这一项上可以让更多人冷静下来,避免家庭破碎。
二、结婚之前,父母购置的房产或者赠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也是认定为个人赠与的。这一方面也极大地降低了“骗婚”的可能性。
三、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属于一方的财产,这个也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有些人受到伤害失去赚钱能力,而另一方如果提出离婚,想分走财产,对受害者也是第二次伤害。这种也降低了联合外人骗保离婚的几率。
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也都同时废止了。废止之后,把这些跟衣食住行相关的法律也归入到民法典中去了。所以我们之前受到保护的权益,即便这些法律废止了,我们还是能够用民法典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其实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没有过多变化的,该受到保护的权益还是会受到保护,而原来我们想到的所谓法律“漏洞”各方面,也在民法典中补全漏洞了。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是堂堂正正做人的话,这些法律的废止,对我们个人带来的变化不大。如果是想要“钻空子”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民法典也都把“漏洞”逐步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