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在送桂州严大夫同用南字描绘的桂林山水具体在哪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韩愈在送桂州严大夫同用南字描绘的桂林山水具体在广西桂林市阳朔县。
《送桂州严大夫同用南字》是唐代文学家韩愈在送别友人严谟时所作的一首五律。
此诗首联点明严谟赴任之地是位于“湘南”的桂林,颔联以高度的概括力,极写桂林山水之美,颈联写桂林迷人的风俗人情,尾联说到桂州赴任远胜过求仙学道或升官发财,流露出作者的艳羡之意,表达了作者的祝愿与不舍。
全诗赏析:
韩诗一般以雄奇见长,但有两种不同作风。一种以奇崛见称,一种则文从字顺。这首诗属于后一类。写景只从大处落笔,不事雕饰;行文起承转合分明,悉如文句。
唐代以来,翠鸟羽毛是极珍贵的饰品。则其产地也就更有吸引力了。加之能日啖“黄甘”,更叫宦游者“不辞长作岭南人”了,这二句分别以“户”、“家”起,是同义复词拆用,意即户户家家。对于当地人来说是极普通的物产,对于来自京华的人却是感到新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