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请示报告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党支部工作中,在安排工作前党员向党组织、下级向上级请示以得到支持,在工作中和工作完成后党员向党组织、下级向上级报告以得到指导的制度。首先,党的组织是一个整体,要求党员必须服从组织领导,遵守组织纪律,执行组织决议,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党员个人在工作前必须及时向党组织请示,以得到组织的支持和帮助。当个人和组织发生矛盾时,党员个人要坚决服从党的组织。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提出保留,也可按照党内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党的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这样才能保持组织成员的行动一致,才能体现和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其次,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存在着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下级组织要主动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要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和指挥;上级组织也要尊重下级组织,保证下级组织正常地行使职权,相信和激励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当上、下级组织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下级服从上级,下级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除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外,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可见,请示报告制度作为我们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不仅科学而全面地反映了党内各种矛盾关系及其正确处理的途径,而且也是我们党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党员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途径。农村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农村党支部还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