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唐宋八大家分别是谁

唐宋八大家分别是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唐宋八大家分别是谁

唐宋八大家,又称唐宋古文八大家,是中国唐代韩愈、柳宗元和宋代苏轼、苏洵、苏辙、欧阳修、王安石、曾巩八位散文家的合称。其中韩愈、柳宗元是唐代古文运动的领袖,欧阳修、三苏等四人是宋代古文运动的核心人物,王安石、曾巩是临川文学的代表人物。他们先后掀起的古文革新浪潮,使诗文发展的陈旧面貌焕然一新。

明初朱右选韩、柳等人文为《八先生文集》,遂起用八家之名,实始于此。明中叶唐顺之所纂《文编》中,唐宋文也仅取八家。明末茅坤承二人之说,选辑了《唐宋八大家文钞》共164卷,此书在旧时流传甚广,“唐宋八大家”之名也随之流行。自明人标举唐宋八家后,治古文者皆以八家为宗。通行《唐宋八大家文钞》164卷,有明万历刻本及清代书坊刻本。清代魏源有《纂评唐宋八大家文读本》8卷。

八大家中苏家父子兄弟有三人,人称“三苏”,分别为苏轼、苏洵、苏辙,又有“一门三学士”之誉。故可用“唐有韩柳,宋为欧阳、三苏和曾王”概括。

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是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河阳(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人。祖籍河北昌黎,,世称韩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谥号“文”,又称韩文公。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破骈为散,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宋代苏轼称他“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勇夺三军之帅”(八代:宋、齐、梁、陈、魏、齐、周、隋);明人推崇他为唐宋散文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杜牧把韩文与杜诗并列,称为“杜诗韩笔”,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著有《韩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师说》等。韩愈还是一个语言巨匠,他善于使用前人词语,又注重当代口语的提炼,得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语句,其中有不少已成为成语流传至今,如“落井下石”、“动辄得咎”、“杂乱无章”等。在思想上是中国“道统”观念的确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汉族,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祖籍河东(现山西运城永济一带)。世称“柳河东”、“河东先生”,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生于长安,贞元九年(793年)进士,官监察御史。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享年不到50岁。

苏轼(1037年-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 ,

南宋高宗朝,赠太师,追谥号“文忠”,四川眉山人,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词人、诗人,豪放派代表人物。苏轼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上被公认文学艺术造诣最杰出的大家之一。其散文与韩愈并称“韩潮苏海”,与欧阳修并称“欧苏”,诗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被称为“中国古代第一全才”。苏轼与其父苏洵(1009~1066)、其弟苏辙(1039~1112)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嘉佑二(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东坡志林》等。

苏洵(1009年-1066年),字明允,号老泉;四川眉山人。年五十八岁。年二十七,始发愤为学。岁余举进士,又举茂才异等,皆不中。乃悉焚所写文章,闭户益读书,遂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至和、嘉祐间,与二子轼、辙同至京师。欧阳修上其所著《衡论》《权书》等二十二篇,士大夫争传之。宰相韩琦奏于朝,除秘书省校书郎。与陈州项城令姚辟同修建隆以来礼书,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而卒。洵著有<嘉祐集>二十卷,及<谥法>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愤”的“苏老泉”。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在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有年未及冠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的苏轼。

苏辙(1039年-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欧阳修(1007年-1072年),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六一即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琴一张,棋一局,常置酒一壶,醉翁一人),吉州永丰人,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天圣进士。仁宗时,累擢知制诰、翰林学士;英宗时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神宗朝,迁兵部尚书,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文忠。既是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支持者,也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导者。又喜奖掖后进,苏轼兄弟及曾巩、王安石皆出其门下。他的诗、词、散文均为一时之冠。诗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风与散文近似,重气势而能流畅自然;其词深婉清丽,承袭南唐余风。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著有《欧阳文忠公文集》。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晚年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改革家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宰相肚里能撑船”说的就是王安石。被列宁誉为是“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改革家。

曾巩(1019年-1083年),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

韩愈三岁而孤,受兄嫂抚育,早年流离困顿,有读书经世之志,虽孤贫却刻苦好学。二十岁赴长安考进士,三试不第。二十五岁后,他先中进士,三试博学鸿词科不成,赴汴州董晋、徐州张建封两节度使幕府任职。后回京任四门博士。三十六岁后,任监察御史,因上书论天旱人饥状,请减免赋税,贬阳山令。宪宗时北归,为国子博士,累官至太子右庶子,但不得志。五十岁后,先从裴度征吴元济,后迁刑部侍郎。因谏迎佛骨,贬潮州刺史。移袁州。不久回朝,历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等职,五十七岁终。政治上较有作为。诗力求险怪新奇,雄浑而重气势。

柳宗元顺宗时,王叔叔执政,他任礼部员外郎,锐意推行政治改革。不久,王叔文失败,他也被贬为永州司马,迁柳州刺史。在南方凡十四年,死于柳州。唐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杰出的文学家。作为唐代古文运动倡导者和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反对六朝以来笼罩文坛的绮靡浮艳文风,提倡质朴流畅的散文。著有《柳河东集》四十五卷,《外集》二卷。柳宗元永州八记中《小石潭记》最著名。

柳宗元一生留下600多篇诗文作品,其诗多抒写抑郁悲愤、思乡怀友之情,幽峭峻郁,自成一路。最为世人称道者,是那些情深意远、疏淡峻洁的山水闲适之作。柳宗元与唐代另一位文学家韩愈,共同倡导了唐代的古文运动。在游记、寓言等方面,柳宗元同样为后世留下了极其优秀的作品。“永州八记”已成为中国古代山水游记名作。这些优美的山水游记,生动表达了人对自然美的感受,丰富了古典散文反映生活的新领域,从而确立了山水游记作为独立的文学体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因其艺术上的成就,被人们千古传诵、推崇备至。除寓言诗外,柳宗元还写了不少寓言故事,《黔之驴》、《永某氏之鼠》《临江之麋》等,也已成古代寓言名篇。“黔驴技穷”,已成成语,几乎尽人皆知。有的寓言篇幅虽短,但也同他的山水记一样,被千古传诵。最为脍炙人口的作品,均写于被贬后,以永州之作更胜。典范之作为《永州八记》:《始得西山宴游记》《钴姆潭记》《钴姆潭西小丘记》《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则或峭拔而又峻洁,或清邃而又奇丽,以精巧的语言再现自然美。《永州八额记》作于元和四年以后。那时,柳宗元因政治改革失败被贬永州,即今湖南永州。文章写的都是当时永州附近的一些山水风景,文章短小、轻灵,朴实、顺畅,为历代所传颂。其中以《小石潭记》最为著名,作者通过他的笔向人们描述出了一个清幽宁静的小石潭风景。文章引人入胜,隽咏无穷。开头用未见其形,先闻其声的写法展示小石潭。以鱼写潭,则潭水之清澈可以想见;以鱼写人,则人羡鱼乐之情溢于言表。作者状形、传神、布影、设色,笔墨经济,手法高超。结尾以清寂幽邃之境写凄寒悄怆之感,情景交融。

苏轼嘉祐二年(1057)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绍圣四年(1097年),年已62岁的苏轼被一叶孤舟送到了徼边荒凉之地海南岛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后,苏轼被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于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8月24日)卒于常州(今属江苏)。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享年六十五岁,。苏轼留下遗嘱葬汝州郏城县钧台乡上瑞里。次年,其子苏过遵嘱将父亲灵柩运至郏城县安葬。[21]宋高宗即位后,追赠苏轼为太师,谥为“文忠”。

苏洵父亲苏序,母亲史氏,有两位兄长苏澹、苏涣。苏洵少时不好读,19岁时娶妻程氏,27岁时立下决心发奋读书,经过十多年的苦读,学业大进。

仁宗嘉祐元年(1056),他带领苏轼、苏辙到汴京,谒翰林学士欧阳修。欧阳修很赞赏他的《权书》、《衡论》、《几策》等文章,认为可与贾谊、刘向相媲美,于是向朝廷推荐。一时公卿士大夫争相传诵,文名因而大盛。

嘉祐二年(1057年),二子同榜应试及第,轰动京师。

嘉祐三年(1058年),仁宗召他到舍人院参加考试,他推托有病,不肯应诏。

嘉祐五年(1060年),经韩琦推荐任秘书省校书郎,后为霸州文安县主簿,又授命与陈州项城(今属河南)县令姚辟同修礼书《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不久,即去世,追赠光禄寺丞。

苏辙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1039年3月18日)出生,仁宗嘉祐二年(1057)与苏轼一起中进士。不久因母丧,返里服孝。嘉祐六年(1061),又与苏轼同中制举科。当时因“奏乞养亲”,未任官职,此后曾任大名府推官。

熙宁五年(1072),出任河南推官。元丰八年(1085),旧党当政,被召回,任秘书省校书郎、右司谏,进为起居郎,迁中书舍人、户部侍郎等职,直至崇宁三年(1104)在颍川定居,过田园隐居生活,自号“颍滨遗老”,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为事。卒于1112年十月三日(10月25日),死后追复端明殿学士,谥“文定”。

欧阳修幼年丧父,在寡母抚育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佑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佑三年,范仲淹因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1040),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以后,又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诏入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嘉佑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嘉佑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神宗熙宁二年(1066),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卒谥“文忠”。

王安石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曾巩自称“家世为儒”(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史称巩“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18岁时,赴京赶考,与随父在京的王安石相识,并结成挚友。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欧阳修见其文笔独特,非常赏识。欧阳修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庆历七年(1047),其父去世,其身为次子(其上尚有一兄长),只好辍学回归故里,尽心侍奉继母。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直至嘉祐二年(1058),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一。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元丰四年,朝廷认为“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同年九月,遭母丧,去官。次年,病逝于江宁府(今南京)。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南宋理宗时追谥为“文定”,人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