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经济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专业知识与实务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经济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