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52岁民警因公牺牲,他的家人谁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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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社会的安定需要警察来维持。在一线的民警是非常危险的,他们有的时候会遭到歹徒的毒杀,有的时候也因为工作需要经常的加班,随叫随到。但是当警察又是非常光荣的,这是一个神圣的职业。
甘肃52岁的民警陈诚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陈诚从事警察职业35年,他一直恪守铭记自己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忘我的工作,无私的奉献。
他担任的天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曾经立过一个三等功,受到嘉奖两次,并且连续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从这些荣誉当中也可以看出,陈诚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人民警察。可是不幸的是,她却早早的离开了我们。
我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任何一个因公出事的人民英雄,他们曾经的付出,我国都铭记在心。所以在警察因公殉职,我国有两块抚恤金。一种是一次性的抚恤金,一般是按照在职时基本工资的40个月发放的,这可以基本保障英雄死后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还有一种是定期的遗书补助优待,人民政府或者是人事部门代为为其子女发放。这些都是我国在职人员用生命换来的对家人的保障。这些都是体现了我国负责任的精神。我们当然不想任何一位英雄离开,每一个英雄的离开,对我国都是一种损失。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任何时候是以集体利益为主。但是我们不会损害任何因为公民的个人利益。就像这位人民警察,他牺牲了他的生命执行他的任务,他的生命是为国家而牺牲的,国家自然不会亏待他的家人。你人民警察在职的时候,他最牵挂的就是家人。也是因为有家人的支持,人民警察才能无忧无虑地奋战在一线,保护人民百姓。
陈诚离开的时候,可能最牵挂的就是他的家人。但是他也相信中国,不会亏待他的家人。我国在这方面的政策一直都是好的,它可以让人民英雄无后顾之忧的奋战在一线。同时这也是对新入职的员工的一种鼓励。
因为人民警察在平时的时候对家人的陪伴就是少的,甚至有的人民警察在走的时候都没来得及和家人说一声再见。但是我们的国家将为他维持这个家庭。这就就是我们古代大国与小家。小家支持着大国,大国也护着小家。正是因为这样心心相惜,所以我国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毫无保留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