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通信自由权和通信秘密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通信自由权和通信秘密权,即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按照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査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査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査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灶首密。
扩展资料
侵犯表现:
1、对公民的信件随意中橘扣押、隐匿或者毁弃。隐匿、毁弃是指犯罪者把他人的信件隐匿起来不叫人发现或者销毁扔掉,使收信人收不到信件。
2、对公民的信件、邮包、电报以及电话等,随意开拆、偷阅或者窃听。开拆,是指犯罪者把他人信件的封缄破坏,不管是用糨糊粘、书钉订、线缝合的书信被破坏,凡破坏封缄的都是开拆他人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9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191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等,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参考资料来源:百隐培数度百科-通信自由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