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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摘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月人均为205元。 苏家屯、新城子区、新民市(政府所在地)、辽中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为179元。 康平县(政府所在地)、法库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166元。 注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关标准,可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根据我市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制定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22沈阳市民政局官网您好,很高兴为您答疑请问您可以再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和诉求吗?沈阳市低保户子女财产的审核标准正在为您检索有关条文,请您稍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月人均为205元。 苏家屯、新城子区、新民市(政府所在地)、辽中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为179元。 康平县(政府所在地)、法库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166元。 注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关标准,可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根据我市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制定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还有问题请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