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详细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详细内容是: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政府网[引用时间201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