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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什么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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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人类以天地自然为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在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创造和发展了人类文明。目前,人类社会正日益形成这样的普遍共识: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中国古代道家的“天人合一”,儒家的“仁民爱物”,中华文明历来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中国古代贤哲的思想指出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基础,也是我们当今建设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的理论依据。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就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生生不息,这是中华民族生命之根,是中华文明发展之源。 古代贤哲的生态文明观从整个生态系统的角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关系,是相互保护的。这一朴素的生态自然观与十九大生态文明观是一脉相承的,对我们不无启示。 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地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这样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一个报复。” 曾几何时,由于人口增长和工业化,我们也经历了一个痛苦的嬗变,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给自然生态系统带来破坏,出现森林衰减、土地沙化、湿地退化、水土流失等严重生态问题和水、土、空气遭到污染等环境问题。面对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和政府及时改变发展理念,明确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要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的绿色发展之路。这一决策遏止了生态的恶化,自然资源逐渐得到修复。生态文明的核心就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维护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生命共同体,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关乎国家强盛,所以每一个同胞都要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