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属于违法行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对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300元,记2分。
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处罚对象并不仅限于“开车打手机”,而是包括手持拨打、接听等使用电话的;刷微信、刷微博,看短信、看新闻,网购、打游戏、看视频等操作使用移动电子设备行为的;以及手持饮食、吸烟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对于使用蓝牙耳机接电话等没有接触性电子设备的行为,交警不予处罚。对于等红灯、靠边停车等机动车停驶状态下使用手机的,在确定未影响交通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予以警告;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交通大面积拥堵,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参考资料:人民网—深圳交警将严查“开车打电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