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位如何取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关于校、院教研人员报考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校、院直各部门: 为适应校、院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广大教研人员提高专业素质、加快知识更新的迫切愿望,根据近来年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对我校、院教研人员报考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请认真执行。 一、校、院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研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教研人员来校、院工作满二年以上,经批准可报考校、院委培的脱产硕士、博士研究生。 教研人员攻读具备学位授予权院校相关专业委培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连续报考。对取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者,资助学费一万元(分入学和取得两证两次各资助五千元);对取得博士毕业、学位证书者,校、院资助学费三万元,赁学费单据报销(未取得博士学位和毕业书者,收回资助费用)。上述两类教研人员毕业后须在校、院工作6年以上方可申请流动,否则退还全部资助经费和上学期间的工资福利,并按资助经费的50%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