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45人被问责,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长深高速公路江苏无锡段,发生得大客车碰撞重型半挂汽车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100余万元。目前这一事故被国家安监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对事故的定义,此次事故属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在发生后,国家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大巴车的前轮轮胎突然爆胎,因为高速车速较快,司机反应不及,车辆失控后冲断高速防护栏后冲向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的大型挂车相撞后造成的。那么对于客运运输企业来说,应当是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的,那么大客车又怎么会发生爆胎呢?
联合调查组在调查事故时发现,该客运运输企业,并没有相关运营资质,所有的相关材料都是伪造的,属违法运营。该客运公司也没有相关的安全制度,对公司员工也没有做过任何的安全培训,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记录缺失,这足以说明,该大巴车在上路前,没有进行安全检查的可能性极大。轮胎在气量较高或较少时,高速行驶下,都极有可能导致爆胎,这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该客运公司从未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及安全宣导,导致司机的安全意识薄弱。在上路前,司机麻痹大意,并未对车辆车况进行任何安全检查。
车辆行驶中车辆发生了爆胎,司机在面对这种突发情况时,惊慌失措,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冲向对向车道,加剧了人员伤亡。
安全对于每一位司机来说都很重要,一旦发生事故,都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目前此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得到严肃处理,我们希望每个企业、每个人都能从中吸取教训,不要再有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