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和监察局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前者是政府机构,后者是与政府机构同级的监察机构。监察局是中国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省、自治区政府的监察厅对口。一般地,在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县级(包括县级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中设有监察局(直辖市的区、盟、行署、铁路局设监察处)。监察委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监察机关,简称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委,成立于2018年3月。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