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7、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考核;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10、归档、备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