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团体会费收入会计分录的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限定了社团会费票据的适用范围、规范了社团会费票据的领用程序,制定并公布社团会费票据的统一式样.具体如下:
通知明确,社团会费票据实行全国统一式样、规格.社团会费票据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制章、票据号码、会费名称、标准、数量、金额、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联次、收款单位、收款人、支票号等.
至于社会团体会员费,则可以这样做财务处理:
1、行业协会的会费收入计入"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或限定性收入"科目.
2、付给协会的会费做在管理费用-其他管理费用,但是发票不能是收据.
其对应的财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或限定性收入
借:管理费用
贷:会费收入
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核算会费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设置"会费收入"科目,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两个明细科目。
如果存在多种会费,可以按照会费种类(如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向会员收取会费,在满足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会费收入,应当贷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净资产,借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或借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