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建筑面积要如何计算,有哪些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计算方法】: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规定】:
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简介】:人防建设,以人民防空工程为必要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统称。多以地下车库为主要体现形式,内部设置人防门、封堵门、照明、通风、给排水、通讯网络等战时掩体所需硬件。
【法律约束】: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